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调动广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精神,我部定于2016年4-9月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奖励数不超过400项。
(二)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奖励数不超过500人。
(三)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奖励数不超过20项。
在综合考虑各级农业科技力量、各地农技推广人员规模以及种植、畜牧、渔业等主导产业布局基础上,我们研究确定了2014-2016年度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贡献奖和合作奖推荐名额,请各单位在申报时进入“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查阅。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丰收奖申报工作,在组织申报前要认真学习《细则》的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保证申报质量。
(二)本次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三)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登陆“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www.farmers.org.cn,进入“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模块,完善联系人信息,查阅《丰收奖用户操作手册》及推荐名额分配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网上申请书填报工作,并于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及网上填报工作,同时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两份,连同推荐函寄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过期不予受理。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奖别、等级以及公示情况等。 
三、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 
赵美玉 010-59192906  59193003(传真)
徐利群 010-59192911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二)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杨勇 010-82109823  
尹敏 010-82105214  13121353717
周静 010-82105112 
 
 校内要求:请报奖的老师于5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hanlei@dlou.edu.cn,联系人:韩蕾,84762670
 
 
                          
(责任编辑: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