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大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1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基层科协: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广泛交流学术思想,调动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市科协、市人社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大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组织引领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于科技创新工作之中,为实现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目标做贡献。
二、评审宗旨
加强自主创新,推进学科发展,促进人才成长,营造学术氛围,为我市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助力,为科技工作者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三、征文内容及形式
论文评审和征集分学会、高校院所和企业两个组别。
论文内容应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包括理、工、农、医以及交叉学科等)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性成果。论文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探索性和实用性特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准确。凡属工作总结、综述文章、个案报道、统计资料、工艺文件、翻译文章、科普读物、出版书稿、技术报告、考察报告、一般性试验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申报评审。
四、申报要求
1、论文必须为2015年以后撰写、发表或在所属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论文,且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市。
2、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上报的学术论文需是已公开发表,企业上报的学术论文可以未公开发表,但要得到企业相关部门认可。
3、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需有中文题目,中文简介。
4、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论文评审表连同论文一式一份上报,每人限报篇。在刊物上发表的应附刊物原件或影印件;属会议交流的应附证明材料;若属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方面的论文,应附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和取得效益的证明。

校内要求:请申报老师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415室,电子版发至hanlei@dlou.edu.cn,韩蕾,84763197.

2017年大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表

2017年大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汇总表
(责任编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