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4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的组织与跟踪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5年度下达且项目执行期满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以及之前年度应结未结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
审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
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分别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
   3.
网上提交后,打印一份纸质结题报告,交科技处(行政楼408室),同时将结题报告电子版及《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建议情况表》发送至科技处信箱kyc@dlou.edu.cn

三、结题验收的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
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
   2.2015以前年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3.对无故且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于未能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初审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今后年度计划申报中核减其推荐名额,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初审单位资格。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84762282 
                                              科技处
                            2017年10月31日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建议情况表
 

(责任编辑: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