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5

 

为了更好地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8年项目指南》、《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二、申请书规范性要求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项目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42018年,部分科学部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项目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项目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91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1231日(《项目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31日。
  9.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特别注意:《项目指南》中,部分科学部和科学处关于申请书填报有特殊要求,例如生命科学部、医学科学部、管理科学部等,请申请者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相关科学部内容,以免被初筛掉。
三、特别说明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年加大了对项目申请、执行过程中违规、造假等不端行为的监察处罚力度。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促进我校科学基金工作可持续发展,保持我校良好的学术声誉,请各学院加强对本单位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弄虚作假、代为签名等现象。
各学院及建议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
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后报送学校。
2科研诚信须知
  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防范科研不端行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增加了《科研诚信须知》相关内容,请申请人注意查阅并遵守。
申请人及参与者违反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和《2018年度项目指南》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确有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以及研究成果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移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予以调查与处理。
依托单位疏于管理,未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履行审查职责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2018年度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申请文件提交有关事项
1由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申请人的网上注册,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一式二份亲笔签名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要求版本号一致)。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为了进行学校初审工作以及有合作单位的信息确认,仍需提交一式二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鉴于2018年全部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按照学校及所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以免延误申报。
2请各学院及各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参考科技处编制的《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见附件),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受理,统一上报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上报材料。
考虑到全校申报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请各学院积极配合,按照规定时间整体提交。要求如下:
我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3月5日24:00时
纸质材料初稿截止时间3月6日16:00时
学院统一提交申请书初稿1份,科技处统一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纸质材料上报稿截止时间3月9日16:00时
项目申报人提交科技处申请书正稿二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签字和盖章页可单独打印),附件一起装订。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84762282
 
 附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科技处
2018年1月15日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责任编辑: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