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的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0-10-19   浏览次数:15


    为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现向广大专家学者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稿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果要报》的主旨

   《成果要报》是致力于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内部参阅刊物,主要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反映那些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成果,努力成为社科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才智的重要平台。

     二、征稿对象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团队和机构均可投稿,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和非承担者。

    三、征稿要求

    1.围绕某一重要领域或重要问题长期跟踪调查,持续进行研究,积累较为深厚,并已经取得有分量、有深度的决策咨询报告。

    2.选题要具有针对性、前瞻性、战略性,真正能够反映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反映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和值得重视的潜在问题,反映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理论难点问题。

    3.内容要体现出较高的实践价值和理论含量。分析问题要言之有物、持之有据,充分运用新数据、新案例;所提建议要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既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也要讲清其中蕴含的价值理念。

    4.观点明确,逻辑缜密,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

    5.字数在4000字以内,并附相关决策咨询报告。

    6.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奖励措施

    1.对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将作为项目结项的主要参考依据,并将对项目负责人申请新的项目予以倾斜。

    2.对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将给予5000—10000元的研究补助费;刊发后产生重要影响、选题意义重大、仍需深入研究的,将直接确立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3.对于围绕某一重要领域连续投稿并被刊发3篇以上,且产生重要影响的,将委托完成研究成果的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一个人员结构合理、研究实力过硬的专题科研攻关团队,持续以“决策咨询项目”方式资助开展相关研究。

    4.研究成果被党和政府在决策中采纳吸收的,将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予以通报表扬,并向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发出通报表扬函。

    五、受理投稿

    1.全天候受理投稿,并将在15日内回复是否采用。

    2.请将《成果要报》稿件和相关决策咨询报告的电子文本一并发送至ghbcgc@vip.163.com;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

    3.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并注明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4.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100806),联系电话:010—830830528308305383083055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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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目的

    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旨在集中推出代表现阶段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水平的成果,充分展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创造力,更好地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优良学风打造出更多的精品力作,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均可申报(相关出版单位亦可推荐);申报成果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成果,也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成果。

    2.专家评审、择优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要求,组织学术界权威专家学者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确保入选成果体现国家水平。

    3.统一出版、全额资助。对于入选的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统一标识、统一版式、统一封面设计”的方式,组织国内一流出版社统一出版,并提供全额出版经费资助。

    4.公开表彰、适当奖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通过一定方式对入选成果及其作者进行宣传推介和表彰奖励。

    三、总体要求

    1.征选范围。哲学社会科学所有学科领域,以基础研究类成果为主、应用研究类成果为辅。

    2.申报条件。一是申报成果已经完成但尚未公开出版;二是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著作(译著、工具书、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等形式成果除外);三是成果字数一般不超过80万字;四是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入选标准。一是导向正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二是价值厚重,对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开拓性意义,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三是学风端正,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方法科学,文风清新,语言精炼。

    四、组织实施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评选工作将于2010年开始组织实施,此后每年度组织评选一次。

    2.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于每年68月份公开发布申报公告,明确具体要求,集中受理申报。

    3.按学科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每年度每个学科评选出14部著作。

    4.入选成果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将予以公示,接受学术界监督。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