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395

为了更好地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9年度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度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二、申请书规范性要求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单位科研院长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有关《申请须知》、《预算编报要求》、《限项申请规定》等内容详见《2019年度项目指南》。

三、特别说明

1、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建议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

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后报送学校。

2科研诚信须知

  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管理,防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增加了《科研诚信要求》相关内容,请申请人注意查阅并遵守。

申请人及参与者违反相关要求和承诺的,一经发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和《2019年度项目指南》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确有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以及研究成果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移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予以调查与处理。

依托单位疏于管理,未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履行审查职责的,或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违反承诺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和《2019年度项目指南》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申请文件提交有关事项

1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提交一式二份亲笔签名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要求版本号一致

2019年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为了进行学校初审工作以及有合作单位的信息确认,仍需提交一式二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鉴于2019年全部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按照学校及所在学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以免延误申报。

2、请各学院将申请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各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3月5日我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

3月6日:学院提交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初稿一份,科技处统一进行申请书规范性审查工作;

3月11日:项目负责人提交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正稿二份(原件)。要求A4纸双面打印(签字和盖章页可单独打印),附件一起装订。科技处进行上报基金委的各项审查及管理工作。

截止时间:2019年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84762282

E-mail:kyc@dl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