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12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的统一安排,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填报结题报告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及补充说明(系统中下载)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结题报告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在研究成果页面收集本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并按规定准确、完整标注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年份、页码等信息;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成果列入结题报告。

3、请认真填写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数据应与研究成果目录中一致,不得漏填。研究成果中除论文、专利、奖励外,还包括人才培养情况及学术交流情况,请勿遗漏。

4、项目资金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系统中下载)填报,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为截止到20201231的数据。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二、审核及提交流程

1填写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正文、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可暂不提交结题报告。

2审核资金决算。下载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2,到计财处审核。如有修改,返回ISIS系统修改完善相关内容,直至通过。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对方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一并交计财处审核。

3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全部定稿后,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正式提交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在线提交。

4提交纸质版材料。①打印纸质版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确保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负责人签字(不需纸质附件材料)。纸质结题报告要求:A4双面打印,一式2份(白色铜板纸封面装订)。携带纸质结题报告及之前审核盖章的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到计财处完成财务管理部门的签字盖章后报科技处。

5统一办理学校盖章。科技处受理结题材料,填写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依托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不用单独办理。

三、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于2021131前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报告,科技处初审。

2.项目负责人于2021220前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报告,科技处复审提交基金委

3.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3月10日前打印结题报告,报送科技处。

四、其他事项

1、各位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以备基金委审查。

2、准予结题后,NSFC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4、未按时完成项目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国基金项目,不予提取项目绩效,并记入学校个人科研信用记录。

5、其他要求见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13795138925

 

 

 

 科技处

                                                     202115

附件1:结题报告清单.pdf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形式审查表(2020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