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浏览次数:187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学基金网络信息ISIS系统计划于2021115日后开通申报通道。

ISIS系统链接: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项目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原创探索计划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但是为了便于形式审核,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下载打印版1份,并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有合作单位的,必须提交合作单位已盖章签字的正式纸质件,以避免立项后发生纠纷。

5.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申请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的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敬请以2021年指南为准。

6. 申请人和参与人必须在ISIS系统中确保使用唯一的身份证件号,即: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7.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

8.请认真阅读“科研诚信须知”,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负责人,申请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各学院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

提醒: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特别提示关注)。

9.集中受理期时间安排:

1 115-228日,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形式审查表要求,登陆系统填写申请书。

2 31800 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在此之前务必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申请人应按照形式审查表自查通过后再提交。提交后将纸质申报书和形式审查表一式1份报所在学院形式审查。

3 31-33日,学院对申报书集中形式审查,申请人可修改被退回的申请书并再次提交。

4 34日, 学院将公函、申报清单、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书和形式审查表一式1统一报送科技处。

5 35日开始,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学校审查有问题的项目退回修改,无问题的项目上报基金委(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

6 312日,将退回修改的项目材料报送科技处,再次审查上报。

10.注意事项:

1)科技处只接收二级学院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报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学院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学校及学院退回修改。

32021年度项目申请人可加入微信群交流(添加联系人微信加群)。

 

联系人:李建伟  电话:84762282 13795138925(微信同步)

 

科技处

2020115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2021版).doc

    2.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