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青年社科成果征文及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6-27 浏览次数:7 |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省青年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研究和回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着力搭建有利于青年学者成长和成果转化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平台,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决定在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期间开展青年社科成果征文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的内容、要求和形式 1、征文内容:要紧扣学术活动月“改革·创新·繁荣”主题,参考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确定的围绕辽宁全面改革发展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专题,从各自学科和研究领域出发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撰写的征文稿件要突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信念;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科建设等方面内容。 2、征文要求:要把握导向,立意准确,观点鲜明,符合学术规范,体现本学科领域研究的前沿性问题,具有一定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创新性。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学术前沿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为辽宁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应用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辽宁改革发展的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3、成果形式:论文和研究报告,要求学术规范严谨,字数不超过7000字。 4、成果领域:分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5、成果时间:2013年10月——2014年5月,未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时间和条件 1、申报时间:2014年7月1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申报条件:1974年5月31日后出生的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3、每人限报一项成果,获奖成果作者不兼得。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所有申报成果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需提交的材料 1、《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青年社科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见附件1); 2、申报成果(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 3、佐证材料:相关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4、汇总表电子版。 报送材料时,请将申报材料按《申报表》、申报成果、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四、成果评审和奖励 成果评审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获奖成果按征集成果的30%——35%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10%、15%左右比例确定。对获奖成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联合盖章认定,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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