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关于开展2010、2011年资助项目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次数:3

各项目负责人

2004年至2014年,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已有102项完成结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进一步强化开放基金成果的管理,重点实验室将于2014年年会上对项目成果或论文进行评优。参评人员请填写附表,请在7月1日前将评优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发送到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并请提交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项目成果的最新电子版

具体评优原则如下

1. 目前2010、2011年资助项目均可参评,2011年资助项目也可明年参评;所有项目只可参评一次; 

2. 进展报告满分5分,结题、研究报告,满分各10分,根据优劣打分; 

3. 项目负责人参加学术年会,并作学术报告,2分; 

4. 发表非核心、非SCI论文为3分/篇,核心期刊论文为5分/篇,SCI论文为10分(并按影响因子排序)/篇,专利、标准等为5分/项;项目负责人(含参加人)为第一(或通讯)、二、三作者的成果,得分分别乘以系数1.0、0.8、0.5。论文等成果需标注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说明; 

5. 提交材料不全者,取消参评资格; 

6. 累计积分,排序,评优,并进行公示。 

奖励方法如下:

1. 评为优秀的负责人,可再次申请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2. 颁发“优秀”证书; 

3. 向《海洋环境科学》投稿,推荐优先发表。 

联系人:葛林科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电  话:0411-84780612,15840963916 

传  真:0411-84783216 

电子信箱:zdsys@nmemc.gov.cn

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评优表(点击下载)

 

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