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关于开展2010、2011年资助项目评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次数:3 |
各项目负责人: 2004年至2014年,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已有102项完成结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进一步强化开放基金成果的管理,重点实验室将于2014年年会上对项目成果或论文进行评优。参评人员请填写附表,请在7月1日前将评优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发送到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并请提交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项目成果的最新电子版。 具体评优原则如下: 1. 目前2010、2011年资助项目均可参评,2011年资助项目也可明年参评;所有项目只可参评一次; 2. 进展报告满分5分,结题、研究报告,满分各10分,根据优劣打分; 3. 项目负责人参加学术年会,并作学术报告,2分; 4. 发表非核心、非SCI论文为3分/篇,核心期刊论文为5分/篇,SCI论文为10分(并按影响因子排序)/篇,专利、标准等为5分/项;项目负责人(含参加人)为第一(或通讯)、二、三作者的成果,得分分别乘以系数1.0、0.8、0.5。论文等成果需标注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说明; 5. 提交材料不全者,取消参评资格; 6. 累计积分,排序,评优,并进行公示。 奖励方法如下: 1. 评为优秀的负责人,可再次申请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2. 颁发“优秀”证书; 3. 向《海洋环境科学》投稿,推荐优先发表。 联系人:葛林科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电 话:0411-84780612,15840963916 传 真:0411-84783216 电子信箱:zdsys@nmemc.gov.cn 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评优表(点击下载)
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