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7-09 浏览次数:2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的基础研究水平,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技〔2012〕2号)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51号),我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评估结果为A级和B级的实验室(包括此次升格为A级和B级的实验室)(具体名单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辽教函〔2014〕245号)),每个重点实验室可以申报1项,我厅将择优资助50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选题须符合该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并立足本研究领域前沿,具有一定前瞻性,以产生新观点、新理论、新学说等理论性创新成果为目标。 2.第一申报人须为本重点实验室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研究人员,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35岁以下申请人主持过省基金项目,并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3篇以上SCI收录论文。 (责任编辑:计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