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2015年度辽宁省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1-05 浏览次数:7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第一批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本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将严格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落实。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2015年度辽宁省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指南》是本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应紧紧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按照我厅确定的引领、支撑、引导三个计划层次,以打造100个 “中国第一”的重点产品(装备)、重大技术、重大平台等为主要目标,依据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基地“五位一体”的计划组织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推荐。本次项目申报推荐范围包括科技攻关及成果产业化计划、环境能力建设计划、产业技术创新支撑计划等,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次项目申报推荐范围,具体申报通知及指南将在辽宁科技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辽宁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二)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由各项目初审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初审推荐。初审推荐单位为各市、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及省属以上科研院所。 (三)项目申报工作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lninfo.gov.cn/),在系统菜单中选择“新增项目”,点击相应计划类别入口,完成《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的填报及上传工作。系统已注册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用户须先行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项目管理将使用同一账号。 (四)除相关证明材料外,如无上级管理部门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五)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责任编辑:计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