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外办: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1-17 浏览次数:5 |
各有关单位: 2015年是“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我国将围绕海洋经济、海上互联互通、海洋科研环保、防灾减灾、海上安全等重点领域与东盟各国开展合作、为此,我中央政府设立了“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基金总额为30亿人民币,由外交部会同财政部共同管理。 近日,外交部、财政部联合行文,要求各地积极参加“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筹办工作,申报“2015年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和合作,提升我省在国家整体外交中的地位,为我省对外交往创造更多机会,根据省领导指示,各单位根据工作内容研提相关合作项目。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函复我办,并注明联系方式。(责任编辑:计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