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青年项目实施预审把关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23 浏览次数:7 |
各相关教师: 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省社科规划办今年将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青年项目实施预审把关,组织省内专家学者对青年项目提出论证修改的意见建议,供申报者参考借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2. 坚持自愿原则,不做硬性要求,预审费用由省社科规划办承担。 3. 各单位申报青年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多于申报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的数量。 4. 专家学者对申报项目提出的意见建议,仅供项目申报者个人参考,不作为能否申报国家项目的条件。 5. 申报者按照专家学者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其项目与其它项目一起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二、申报安排: 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的教师于2015年1月18日前,将申报活页(7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iuchen@dlou.edu.cn。活页电子版以申请人“工作部门-姓名-活页”命名。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3472 地址:行政办公楼409室 (责任编辑: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