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05 浏览次数:3 |
各单位、部门: 近日,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下发了《关于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依据通知精神,现传达如下: 一、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机关、行业管理等部门的科技专家。 二、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现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在全省开展各类专业性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科技项目评估、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鉴定(评价)。 三、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四、有关要求 1、采取专家个人网上填报的方式。 3、完成时间: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1月18日之前填报完毕。 4、联系人:科技处 韩蕾 电话:84762670 科技处 2015年1月4日 (责任编辑: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