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进步奖(政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浏览次数:368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中每两年一届以市政府的名义表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要求,从2014年底开始启动大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进步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切实把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成果评选出来;切实把具有大连地方特色、理论联系实际强的创新成果评选出来;切实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大社会价值的研究成果评选出来,为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建设,谱写中国梦的大连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二、组织领导

  大连市社会科学进步奖以市政府名义授予,是对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高奖励。评奖工作由大连市社会科学进步奖评委会组织,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特殊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申报时间

  接收成果申报时间为2015316—325,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主体

  凡享有公民权利、户籍在大连市的公民,驻地在大连市的现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央及辽宁省驻大连市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在大连市注册的法人及其下属机构和人员,在申报范围规定时间内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申报。

  六、申报范围

  201281—2014731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或不宜公开发表的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大社会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特殊贡献奖申报范围(不可同时申报一、二、三等奖):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优秀研究成果。

  3.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一、二、三等奖申报范围:

  1.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论文和公开出版、发行的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工具书及由市级以上职能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并出版的社会科学类教材(此项包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具有准印证的内部资料上发表的优秀研究成果。

  3.我市社科工作者与外市合作任主编或副主编以及主要研究人员的优秀研究成果。

  4.通过结项验收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限制申报范围:

  1.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若论文集为一人论述同一专题,可作为著作参评,若非同一专题,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单独申报。

  2.多卷本或系列成果使用同一书号出版的,只能申报1项。

  3.丛书类成果如作为整体申报,则单册不能分别申报。

  4.丛书类成果如各分册系相同主题或同一学科则只能整体申报1项;不同主题或不同学科的,可分别申报。

  5.著作再版本,如原著没有参加过评奖,再版时间又在规定评审的时限内,可以申报参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申报范围:

  1.非社科类研究成果(如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公文、法律、法规等文件材料,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汇编及剪辑转抄的资料书等)

  2.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中以自然科学为主的成果。

  3.凡已被列入出版计划,但尚未正式出版或发表(包括已经排版的清样)的成果。

  4.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5.其他评审办认定的不可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时限确认以报刊发表时间,结项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一个申报者只能在一个相关受理单位申报,限报1项。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政建议等,均以原件上报的日期以及上报部门签署意见的日期为准。

  2.申报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交本单位书面证明和被采用后的佐证材料。

  3.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同时提交中文摘要,翻译论著需同时提交外文原件及有关译著原版的评价,装入佐证材料中。

  4.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联名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与主要合作者同意才能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

  5.只有一位作者的成果,作者去世,可由其继承人代理申报。

  6.集体研究成果必须在主要研究人员同意的前提下,以集体名义申报。

  7.成果署名以单位为作者的,以署名的单位申报,不能个人具名申报。

  八、申报材料

 1、《大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表》纸质版3份,电子版1

2、《大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成果摘要》纸质版3份,电子版1

3、《大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汇总登记表》电子版1

4、成果原件1

5、论文还需提交匿名复印件2份;研究报告和著作还需提交匿名处理后的封面、序言、目录复印件各2(匿名件需处理掉在内文、脚注、前言、后记、封面、封底等出现的有关作者姓名、单位、照片及其他可显示作者身份的所有信息)

6、佐证材料2,佐证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查验原件,属实后,以复印件提交。

 

九、申报方法

请申报老师于2015316日—325日期间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市评审办设在市社科联(社科院),主要接受各区()县、先导区、市直单位、高等院校、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科研院所的集体申报及无单位申报者的申报。申报材料一经报送,概不返还。

  本届进步奖的《申报通知》、《申报表填写说明》、《申报成果摘要》、《汇总登记表》同时印发,可在大连社科网站(www.dlss.cn)下载。

 

  联系人:刘臣

  电  话:3472

  邮  箱:liuchen@dlou.edu.cn

   地  址:行政办公楼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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