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科技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科党组发[2015]1号)中提出的重点任务,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现向全省征集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并向科技部推荐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创新方法工作的定位、指南方向(附件1)、具体申报要求(附件2)和申请书(附件3)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初审部门
    1. 本次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及省属以上科研院所,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征集重点方向,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2. 申报单位需通过初审部门向省科技厅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初审单位申报一次。
    4. 各初审部门对项目推荐书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项目数量不限。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方式。请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相关专栏下载(附件3)。
     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受理期限。2015年5月8日16:00前。
    (二)初审材料报送
   1. 组织推荐。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报表,并通过各初审部门报送正式文件。各初审部门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项目申请人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并在2015年5月8日以前报送正式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
      2.初审复核。省科技厅将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后推荐至科技部,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和要求的项目将不予以推荐。
      3.纸质材料报送。通过初审复核后,初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于5月25日16:00前,将在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盖章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6份、双面打印,无线胶订)。报送(邮寄)至辽宁省分析科学研究院。
   报送(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3号辽宁省分析科学研究院五楼,邮编:110015。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分析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程冲
     联系电话:024-24821042/13840053546
     传真:010-24820548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条件财务处
     联系人:何欣妍
      联系电话:024-23983446
 
          附件:1.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5/0416/20150416020503597.doc

              2.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申报要求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5/0416/20150416020813877.doc
                3.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5/0416/20150416020825110.pdf
                4.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推荐汇总表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5/0416/20150416020914514.doc

 

我校具体要求:

1、项目要求网上申报,无账号的老师需向科技处申请账号。

2、申报项目的老师于4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报送科技处初审,并将推荐汇总表发至科技处邮箱kyc@dlou.edu.cn

3、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项目于5月20日前正式版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要求双面打印,无线胶装,同时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4、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4763472

(责任编辑: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