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届辽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7-09 浏览次数:3 |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15〕13号)转发给你们,望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大连地区候选人推荐工作,由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实施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宣部。 2. 第十届辽宁青年科技奖与第六届大连市青年科技奖不能兼报。 3. 推荐材料包括: (1)《辽宁青年科技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2)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格式附后)纸质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 (4)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鉴定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5)《辽宁青年科技奖申报表》和《辽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电子版。 4. 上报材料要求: (1)《辽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中“主要业绩摘要”栏目限定200字以内。 (2)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校内要求:7月1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送科技处415室,电子版发至hanlei@dlou.edu.cn 联 系 人:韩蕾 联系电话: 8476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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