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02 浏览次数:2 |
各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辽宁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经省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开展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辽宁省专利奖设省专利金奖和省专利优秀奖、省外观设计金奖和省外观设计优秀奖。 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至多评出5项。省外观设计金奖和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至多评出2项。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推荐程序 请各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择优向我局推荐专利项目。 (二)名额分配 各市申报的省专利奖和省外观设计奖数量不超过分配表中数量,省直有关部门每个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单位或个人的中国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省专利奖评选: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专利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同一专利项目,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辽宁省专利奖; 5.在本年度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推荐评选过程中,未被推荐为参评项目。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优先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推荐函,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无推荐理由或超出推荐名额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资料(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省专利奖申报书、专利证书复印件、附件——包括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复印或扫描材料)。省专利奖申报书电子版请到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或知识产权系统QQ群共享中下载。 上述第1、2项材料同时提供纸件和电子版,纸件一式两份。 3.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校内要求:请申报的老师于9月8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到科技处415房间,电子版发至hanlei@dlou.edu.cn,联系人:韩蕾,电话:8476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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