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5—2016年度重点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18 浏览次数:9 |
各高校科研(技)处、社科研究机构(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社科课题研究工作,市社科联(社科院)拟定了《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5—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组织社科研究力量,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侧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及重点领域重要问题的研究。突出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引导社科专家学者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2015—2016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后,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提前完成的课题可随时申请结项)。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其中1项。申报人需填写《重点课题申请表》。市社科联(社科院)对部分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请申报人认真填写资金申请额度和使用计划;对个别重点课题资助专著出版,请与科研部联系。 三、申报要求 《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既可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申报者须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申请表》三份(其中实名1份、匿名2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经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后,由单位或个人送交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科研部。 四、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所用数据为2014年后数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应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作者自行公开发表,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五、我校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前 2.申报材料:(1)《课题申请书》实名2份,匿名2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2)《课题申请书》(包括实名、匿名)、《汇总表》 电子版 (责任编辑:社科)2.办公地址:行政办公楼409室 5.联 系 人:刘老师 6.联系电话:0411-84763472 7.E-mail:liuchen@dlou.edu.cn 附件: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5—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表》 3.《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重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