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定于近期组织2013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括市科技计划、科学技术基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小微专项等2013年度全部计划类别项目,以及前期申请延期验收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材料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准备相关验收材料,并递交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及高校等归口管理部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在连机关、事业单位项目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处室。
  (二)形式审核。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及高校等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处(室)。
  (三)材料复审。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对验收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参加验收项目名单。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形成专家验收评估意见。
  三、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七)项目经费决算表。其中,支持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项目须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经费审计报告,其他项目应出具项目验收经费决算表;
  (八)其它材料。
  验收材料须一式二份装订成册。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四、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2日前,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将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名单及验收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
  五、咨询电话
  办公室              电话:0411—39989811
  政策处              电话:0411—39989846
  计财处              电话:0411—39989828
  高新处              电话:0411—39989885
  农村处              电话:0411—39989863
  社发处              电话:0411—39989856
  创业处              电话:0411—39989876
  国合处              电话:0411—39989850
 

  附:1、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3、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我校具体要求:

      申请结题的老师请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科技处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正式版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yc@dlo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4763472

 

(责任编辑: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