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9   浏览次数:7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和相关要求(见附件),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农业部部属预算单位已在“一上”环节编报了2016年有关项目预算,本次不再申报。

  二、各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认真编报,合理测算、编报项目支出,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中的支出科目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中没有列支的支出科目,一律不得编报。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三、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均不得编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除个别项目确需列支船舶维修费、停靠港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外,各单位均不得在项目中安排“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各省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做好审核、汇总工作,所有申报文件要统一以财(计财)字号文件,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按项目指南要求报送我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同时抄送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1份),超过上报时限将不予受理。项目指南中对申报时间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中要求的申报时间为准。

  五、各单位需同时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aiwumis.com)申报,申报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到11月15日,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

  六、未尽事宜请与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财务司等联系。

  联系方式: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项目评审处佘芳、李佳蔚,电话:010—59194269、5919423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30房间,邮编:100125

  农业部财务司部门项目处朱子顺,电话:010—59192545

                           
附件:

 我校具体要求: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申报项目的老师需向科技处申请账号;

2、申报项目的老师请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不同类型的项目申报要求不同。

可由我校直接推荐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11月9日

需由省市级部门推荐的项目,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4763472

 

(责任编辑: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