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2 |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昌图县科协,绥中县人事局、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校内要求:请申报的老师于5月25日之前将申报纸质材料,电子版发至hanlei@dlou.edu.cn。联系人:韩蕾 84763472
1、纸质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两份(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2、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3、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4.推荐候选人汇总表一份(电子版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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