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辽宁省海洋法学研究会、大连市国际法学会、龙图教育集团联合立项课题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2 |
为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我省海洋法治建设进程,提升海洋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水平,辽宁省海洋法学研究会、大连市国际法学会和龙图教育集团联合发布2016年度立项课题指南,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围绕法治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实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 二、申报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课题类型和资助金额 本年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5项,资助经费2000元;一般课题10项,资助经费1000元。 (二)课题选题 申报的课题应从《2016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定。申请人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可以对《课题指南》提供的选题范围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请人资格 1、课题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相关领域具有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本年度课题一个课题组。 (四)结项要求: 课题应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书面申请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未按期申请结项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不再接受结项申请。 (五)申请办法: 1、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1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收件人:孙岑。同时,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595460133@qq.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为:申请人+课题名称。 2、申请人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按照《201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3、本年度课题申报自即日起,于2016年6月30日截止。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联系人:孙岑 联系电话:(0411)84762119 Email:595460133@qq.com 附件: 大连市国际法学会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2016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指南》 一、海洋法 1、国际海洋法最新立法趋势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适用 3、极地问题研究 4、南海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5、深海开发与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研究 二、海洋行政法 1、海域、海岛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2、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3、海洋科研与预报减灾法律制度研究 4、渔业政务法律制度研究 5、海洋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6、海洋行政管理研究 7、渔政与渔港管理研究 8、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9、海洋发展规划及规范研究 三、海上维权与执法 1、海上治安案件查处研究 2、海上行政案件查处研究 3、海上犯罪侦查实务研究 4、海上犯罪实证研究 5、海上维权执法研究 6、海上维权执法程序研究 7、海上维权执法强制措施研究 8、海上维权执法武力措施研究 四、其他 1、涉海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2、涉海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责任编辑: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