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的通知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体实力,打造面向产业和具有学科特色的研发平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完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将按照《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相关要求,对2013年以前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实验室338家,工程中心512家,名单详见附件1。 2.参加运行评估的各实验室和工程中心须将2014、2015、2016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填写完整,于10月20日前在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填报自评表,上传实验室/工程中心运行发展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上报到主管单位。 3. 实验室、工程中心主管部门请于10月27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将加盖公章的《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同时报送)报送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将结合自评情况,组织专家现场对部分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行评估考察,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按照《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规定对相应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行处置。 联 系 人:曹德人、王连新 联系电话:024-23983700(传真)、2398309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08室 邮 编:110004 附件: 4.《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 辽宁省科技厅 2017年9月30日 我校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领导及平台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填写材料; 2、科技处联系人:吕顺,电话:84762670 3、我校参加本次评估的科研平台有: 序号 | 平台名称 | 所属领域 | 批建时间 | 平台性质 | 1 | 辽宁省海洋牧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资源与环境 | 2006 | 行业 | 2 | 辽宁省刺参良种繁育及健康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农业 | 2009 | 行业 | 3 | 辽宁省渔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装备制造 | 2010 | 行业 | 4 | 辽宁省贝类良种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农业 | 2011 | 行业 | 5 | 辽宁省水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 农业 | 2005 | 行业 | 6 | 辽宁省海水养殖学重点实验室 | 农业 | 2006 | 行业 | 7 | 辽宁省水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 农业 | 2007 | 行业 | 8 | 辽宁省海洋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 电子信息 | 2009 | 行业 | 9 | 辽宁省海洋生物资源恢复与生境修复重点实验室 | 资源与环境 | 2010 | 行业 | 10 | 辽宁省海岸工程重点实验室 | 资源与环境 | 2011 | 行业 | 11 | 辽宁省海洋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 | 生物医药 | 2012 | 行业 | (责任编辑: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