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的通知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体实力,打造面向产业和具有学科特色的研发平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完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将按照《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相关要求,对2013年以前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实验室338家,工程中心512家,名单详见附件1。
    2.参加运行评估的各实验室和工程中心须将2014、2015、2016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填写完整,于10月20日前在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填报自评表,上传实验室/工程中心运行发展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上报到主管单位。
    3. 实验室、工程中心主管部门请于10月27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将加盖公章的《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同时报送)报送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将结合自评情况,组织专家现场对部分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行评估考察,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按照《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规定对相应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行处置。
    联 系 人:曹德人、王连新
    联系电话:024-23983700(传真)、2398309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08室
邮   编:110004
 
附件:

1.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 运行发展情况报告提纲
     
3. 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4.《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

 

 

                                  辽宁省科技厅
                                2017年9月30日
 
 
 
我校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领导及平台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填写材料;
    2、科技处联系人:吕顺,电话:84762670
    3、我校参加本次评估的科研平台有:
序号 平台名称 所属领域 批建时间 平台性质
1 辽宁省海洋牧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资源与环境 2006 行业
2 辽宁省刺参良种繁育及健康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农业 2009 行业
3 辽宁省渔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装备制造 2010 行业
4 辽宁省贝类良种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农业 2011 行业
5 辽宁省水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农业 2005 行业
6 辽宁省海水养殖学重点实验室 农业 2006 行业
7 辽宁省水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农业 2007 行业
8 辽宁省海洋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电子信息 2009 行业
9 辽宁省海洋生物资源恢复与生境修复重点实验室 资源与环境 2010 行业
10 辽宁省海岸工程重点实验室 资源与环境 2011 行业
11 辽宁省海洋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 生物医药 2012 行业
(责任编辑: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