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8   浏览次数:3

省内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25号)和《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发改高技20152187号)要求,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2018484号)要求,我厅拟继续组织高校申报并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的能力和水平。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由各高校依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领域、申报要求请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在网上通知)。
2.省内高等学校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须通过省教育厅申报,通过其它途径申报的不予受理。
3.每所高校只允许申报一个建设项目,超过申报限额不予受理。
4.请于7月27日前将申报公文及《2018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附《2018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电子版一份;《申报表》中企业联系人请填写中心报送材料等日常工作联系人,另外请在表后备注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及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材料一式7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5.在各高校申报基础上,我厅择优遴选10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辽宁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3日
 
 
 
 
(联系人:李国华   联系电话:024-86896329)
 
 

校内要求:

1、申报人请于7月20日17:00下班前,提交附件2. 2018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至zhouxiaorui@dlo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2、按上述通知规定,我校限报一项。

联系人:周晓锐

联系电话:84762670、13130400785

(责任编辑: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