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特派团试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7 |
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55号)、《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特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科社农发[ 2018]129号)精神,我局将在全市开展科技特派团认定工作,要求每个科技特派团须由10名以上人员组成,人员为经市科技局登记的科技特派员和参加东西部帮扶的高校院所科技专家。 请各相关地区、相关单位单位认真组织材料,于8月15日前将《大连市科技特派团试点工作申请表》及其附件一式五份,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报送我局社农处。 联系人:邹靖白 电话:39989863
附件: 学校要求:1、我校申报科技特派团的组成人员应为大连市科技局登记的科技特派员; 2、有意申报科技特派团的科研人员,请于8月12日17:00前将《大连市科技特派试点工作申请表》及其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gang@dlou.edu.cn. 联系人:王刚 84763469 13940811498 (责任编辑: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