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1-执行200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含附件)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次数:13

   一、专著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查重问题

         结题材料上交省社科办后,省社科办将组织五位同行专家鉴定,将鉴定意见汇总交国家社科办后,国家社科办将基于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结题成果进行复制率的检测。复制率作为结题结果的重要参考,被国家社科办纳入结题等级的分析与评定。

        因此,我们郑重提醒各位老师:

        1、在研究过程中做好引文标注工作,引用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组成员和负责人学生的已公开发表文献时必须要做出标注,页下注或尾注均可,最好是文后参考文献。否则将会被计入学术不规范的复制比。该复制比不能高于15%

        2、引用他人的文献(包括负责人的学生和项目组成员)会被计入引用他人复制比,该比率不能高于15%

        3、引用项目负责人本人已发表的论文,必须是项目立项之后本人发表的相关论文,且应在发表时标注受该项目立项资助,该比率最好不高于20%。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申报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要经过大修改才能申请结题,结题成果与博士论文的重复率不高于20%.

       二、经费问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中要填写财务预算数及经费决算数,预算数与立项时签订的回执中经费预算表一致,决算数按学校财务系统打印的明细账分类汇总后填入。决算数一般不得超过预算数的10%

         2、项目经费不能开支博士硕士的招生费用,若已经开支的,建议在结题之前调账到其他课题开支。

         3、已拨经费的剩余经费最好不超过4万元,剩余经费可用于结项成果的后续出版开支。

         4、结项审批书内需附带从财务查询系统中打印的项目收支明细账。查询路径:财务处——财务查询系统——工资及个人经费查询(用户名为5位职工代码,初始密码同样为5位职工代码)——选择工资年度——项目经费查询——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右上角打印(需将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ActiveX控件和插件均设置为启用)。项目收支明细账每页都要盖财务处公章。

        三、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5套(书稿、研究报告或论文合订本),注意匿名,一般用铜版纸打印装订。

         2、结项审批书2份,结项审批书需在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最新版本。项目负责人在扉页及“总结报告”后签名。结项审批书表格第一页的申请鉴定时间与实际上交材料的时间相差不得超过lang=EN-US>3天。列在结项审批表中的主要阶段性成果为项目立项后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提交的报告,且必须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并在发表的刊物上标注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

         3、最终成果简介2份。

         4、光盘2张。光盘及光盘内各文件统一命名,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项审批书、项目编号成果简介、项目编号最终成果。
如有阶段性成果,将阶段性成果放在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项目编号阶段性成果,最后将上述所有结项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 负责人姓名国社科结项。修改复审材料,命名为:项目编号 负责人姓名 修改说明、项目编号修改成果,上述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国社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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