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2019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148 |
辽科协办发〔2018〕61号 关于申报2018-2019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科协“九大”精神,按照中国科协有关智库建设的要求,省科协将组织全省各级科协和所属科技社团、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积极开展决策咨询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拓宽广大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的渠道和途径,扎实推进我省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现就申报2018-2019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通过省级学会、市级科协或高校科协等科协基层组织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4.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根据《2018-2019年度辽宁科技创新智库选题指南》确定或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自行确定研究课题。 2.课题组须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申报书》。课题申请单位须对《课题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省科协组宣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5.省科协将给予课题承担单位一定经费资助,按课题经费管理规定,课题管理费不得超过课题资助总额的5%。课题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6.本批次智库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10个月,于2019年第四季度结题验收。 三、项目管理方式 1.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他申报项目将纳入省科协科技思想库的课题库中。 2.跟踪管理。项目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项目组尽快启动调研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开题、中评等跟踪工作。 3.结题验收。项目进入结题阶段后,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确认课题完成,省科协将出具结题证明。 4.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完成后,要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报告和一份3000字左右的专家建议。 5.成果运用。课题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将以《科技专家建议》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也可向相关部门上报,但需注明为省科协资助成果,同时将采用情况报省科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12013 电子信箱:lnkxzxb2006@163.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5室 邮政编码:110167 附件: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我校要求: 请各位老师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aijing72@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409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