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预申报结果公示 |
发布时间:2019-02-25 浏览次数:339 |
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预申报结果公示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推荐、科技处及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现将我校拟上报省教育厅的成果按学科分类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见附件1)。 公示期自2019年2月26日起至3月4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研究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2019年3月4日前送达科技处。 联系电话:0411-84763472;电子邮箱:kyc@dlou.edu.cn
科技处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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