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结项的通知【2019.04.01】 |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92 |
各位老师: 大连市社科联发布《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现将结项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受理日期:2019年4月1日早9点,逾期不候。(请统一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 2.结项范围: 大连市社科联2017-2018年度重点课题;大连市社科联2017-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请延期结项以往年度大连市社科联重大(重点)课题。 3.报送材料: 纸质版: (1)《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实名2份、匿名2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一式3份(实名1份、匿名2份,统一样式); (3)成果精华版(咨政建议稿)一式3份(实名1份、匿名2份,统一样式); (4)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一式1份。 电子版: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统一样式); (3)成果精华版(咨政建议稿)(统一样式); (4)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 (5)《结项汇总表》。 注: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由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报送到市社科联(社科院)科研部。 4.材料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研究成果选编》。成果精华版(咨政建议稿)要求独立成文,字数在5000字左右,包括摘要和关键词;突出对策建议,该部分不得少于成果精华版全文篇幅的30%;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3)成果精华版(咨政建议稿)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人:孟晨 联系电话:84763472 E-mail:caijing72@163.com 需提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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