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大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13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大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19年大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又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申报大连市地方标准:

(一)农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的品种、

规格、质量、等级、安全、检验、包装、储运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等要求;

(二)工业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安全、卫生要求;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本市需要发展或者控制的产品以及优势特色产品的质量要求;

(三)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的技术、质量、等级、安全、卫生、评估等要求;

(四)建设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中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及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计和应用等要求;

(五)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能减排的技术要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安全、卫生、评估和技术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地方标准申报的范围、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相关实验验证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申报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评估。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大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符合下列要求的项目,优先立项:

1.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

2.与在研科研项目同步研制的项目;

3.有科研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支撑的项目;

4.能够提升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5.全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军民融合项目;

三、申报时间

请于4月26日前将大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大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415室。联系电话:84763197。

大连市地方标准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