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指导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次数:27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指导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科技计划指导计划推荐工作。我校省基金指导计划上次已同省基金项目一同评审推荐完毕,此次仅推荐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 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申报,经费必须满足30万以上的自筹经费,经学校计财处认可后方能申报。

2. 对于未能获批省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可再次推荐指导计划,并在系统中“指导计划模块”下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3. 项目申报应符合《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http://218.60.151.64/content.html)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必须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中提交完整的项目材料,网上信息不全的项目将不能推荐立项。

4. 项目填报截止时间:6月12

请项目申报人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763197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