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学会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3195

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我省广大农业农村科研与技术推广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根据《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辽宁省农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申报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的成果须是项目下达单位组织或委托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或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评价的成果;自行组织研发的成果须由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评价的成果。本次申报成果验收或评价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8日前。

二、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参加实际工作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对成果设计、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开发等方面做出较大的贡献者。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依次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人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作为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贡献奖采取自愿申报,实行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推荐制,本次贡献奖授奖总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申报归口管理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排序推荐,不受理任何其他形式的推荐。

四、申报材料

1.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

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3.项目(成果)总结报告;

4.成果验收、评价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

5.科技查新报告;

6.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7.成果推广应用证明;

8.其它相关重要材料(项目合同书、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等)。

上述材料,按1至8的顺序胶订成册,一式一份(正本)。另附申报书纸质件2份(正、副本各1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不受理手写、涂改、塑料皮或铁钉装订的申报材料。

校内要求: 

全套申报材料(纸件、光盘一张),于2019年7月30日前报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韩蕾 

联系电话:84763197

附件.doc  

辽宁省农学会关于印发《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函(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