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次数:333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每个申请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结题报告》和《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

2、结题报告后面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目录页、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批文或任务书复印件;“四技合同”复印件、项目经济效益或增加投资证明原件)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

3、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要求word版《结题报告》和excel版《汇总表》,各文件名均以结题者的姓名命名。

4、请项目负责人于930前将完整材料上交科技处。纸质版报送科技处4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kyc@dlo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伟   电话:84762282 

 

     附件1: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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