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关于申报2020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195 |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科技部登记核准,2011年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设立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海洋工程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014年开始我会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直接提名资格。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审办法》,现将2020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 2.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完成单位前3个应为协会会员单位,且不存在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在申报书中须提供完成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客观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3.申报项目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不存在成果权属争议。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4.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5.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6.申报项目涉及国家立项项目的,附件中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复印件。 7.附件中成果评价证书只需提交评价意见页及专家名单复印件,不提交查新报告。 8.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第一完成人放弃申报奖励后,应有书面说明。 9.附件应清晰可见,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原则上不要拼图,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10.纸质版申报书中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附件应提交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www.caoe.org.cn)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与评审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 2.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网上提交后,打印生成纸质版申报书,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寄出,逾期不再受理。 请申报的老师于6月23日之前把申报的纸质版交至科技处111室,联系人:韩蕾,13591759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