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课题及 2013-2018年延期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6.13)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164


各学院(部):

大连市社科联开始组课题结项工作,现将通知及有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19年第一、二批重大(重点)课题,20182019年度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20132018年延期课题。

二、报送材料要求

实名材料:《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实名2份、匿名2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课题结项最终成果一式4份(实名2份、匿名2份,统一样式);成果精华版一式4份(实名2份、匿名2份,统一样式);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一式2份;各部门报送《结项汇总表》1份;其他有关材料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上述材料需要报送电子版。

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材料文字格式请严格参照附件要求。以上文件分别以“实名结项审批书”、“匿名结项审批书”、“实名最终成果”、“匿名最终成果”、“实名成果精华版”、“匿名成果精华版”、“检测报告—姓名”、“汇总表—姓名”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内,由学院统一打包压缩。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字数在5000字左右,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得少于成果精华版全文篇幅的30%;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2.成果精华版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3.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4.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061317:00

四、关于延期结项有关要求

1.2019年第一、二批重大(重点)课题和20182019年度课题,可延期结项1,延期后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社科联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类别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2.20132018年延期课题不可再申请延期结项,经评审确定为“不合格”类别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五、课题结项材料提交地址、截止时间

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0613日。将由各学院(部)检查无误后统一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实名须签名后)交至科技处1110室蔡静,电子版请发至caijing72@163.com邮箱。

附件:2020052914023832654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