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次数:10 |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34号)文件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到我校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重点围绕实验室安全组织构架与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重要环节风险和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等5个方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科技处 2020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