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11 |
各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31日以前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至2020年12月31日结余经费使用满2年,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细则》(大海大校发〔2019〕12 号)要求,学校将对结余经费使用已满2年的项目将进行处置。鉴于疫情影响,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满2年的结余经费,使用期限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 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安全意识,督促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经费使用规划,用于项目后续研究及成果凝练,提高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 项目主管部门对结余经费有明确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科技处 2020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