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征集2021年度大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构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大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征集2021年度大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为满足我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为满足我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统一规范的特

殊技术要求。

(三)一般性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不在标准制定范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项目重点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等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质量等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四)适合我市实际的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及具有我市特色的乡村文化大院等文化活动方面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五)农村厕所建设验收、管理管护以及非水冲式厕所等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六)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七)体育项目和服务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八)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意见、方案、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项目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作为标准项目提出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受理与申报工作。

(二)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填写《 大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及《2021年度大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向提出单位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后,报送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归口管理。

(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申报的立项建议进行调研、评估、论证后,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形成《大连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将附件1(一式五份)、附件2(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处。

 四、其它事项

(一)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312日,逾期未提出立项的项目,原则上2021年不再进行增补。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制定地方标准的需求,确保提出的立项申请项目符合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  电话:84312999-1518

邮箱:377762016@qq.com  


附件1:大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2:2021年度大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我校具体要求:

  各学院请于2月25日前汇总标准建议统一报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标准建议书纸质版一式六份(科技处留存一份),标准建议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时标准建议书电子版以“建议人-标准名称”命名(不要添加数字、日期等无关文字)。

邮箱:kyc@dlou.edu.cn

电话:8476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