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外专利授权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04 浏览次数:3792 |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外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权人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 2.对获得12国及以上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40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得5至11国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20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获得1-4国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5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以上为同一单位一个年度补助标准。 4.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国外专利授权补助申请书》; 2.《同意函》(此件为两个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作为共同专利权人时提交); 3.国外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5.专利族的同族证明; 6.当年缴费凭证; 7.法律状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文本非中文的,还应将证明材料翻译成中文,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国外专利法律状态网站截图(提供网址,打印盖章)。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申报老师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111室,联系人:韩蕾,84763197. 具体通知网站 https://scjg.dl.gov.cn/zscq/news/view_17448.html;jsessionid=07230BC3C5E20CF2243C71518707E07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