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连市社科联《关于做好市社科联2020年 第四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浏览次数:15

        转发大连市社科联《关于做好市社科联2020年第四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及相关老师知悉。并根据通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于2021年10月13日前送至科技处1舍110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hydxsk@163.com。


联系人:吕 顺     蔡 静      84763472



 

关于做好市社科联2020年

第四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大社科发﹝2021﹞18号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市社科联2020年第四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大连振兴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结项范围

1.2020年第四批立项课题;

2.往年延期结项课题。

三、报送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电子版一式2份 (实名1份、匿名1份)、纸质版(签字并盖章)1份;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统一格式);

3.成果精华版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统一格式);

4.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1份;

5.获得前期资助课题的成果推广证明材料;

6.单位科研部门统一填写的《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1份;

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对上述材料意识形态等内容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四、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

3.成果精华版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不含课题组成员)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经费资助协议书》要求条件,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6.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7.2020年第四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同意后报市社科联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类别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往年延期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纪  旭

联系电话:82758802  82758663 (传真)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39号802室

电子邮箱:dlsk603@sina.com

 

附件:


附件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xls

附件2—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课题结项最终成果模板.doc

附件4—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精华版模板.doc

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第四批课题立项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