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10 |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一、推荐要求 1. 推荐奖项范围 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单位推荐:驻连各大专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由本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企业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由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属以上行业协会、学会初审后,出具推荐函推荐。 (2)专家推荐:需要5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同时推荐。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一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同时应按要求独立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争议的,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单位在大连市区域内,项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及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 (5)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22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6)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不能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 (8)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二、推荐程序 1. 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和附件,请推荐单位(专家)组织项目完成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在线填写,同时将申报书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在7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 项目提交的申报书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申报时暂不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保留好原件,待项目确定获奖后,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原件及附件原件)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推荐(专家)单位推荐、报送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专家)参照推荐单位网上审核要点(附件3.7)做好推荐材料网上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在7月2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报送如下材料: (1)单位推荐 推荐函(模板见附件3.8),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奖励项目汇总表、2022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网络材料审核单,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2)专家推荐 5位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3.9,需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由责任推荐专家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3)其他情况 完成单位(专家)对有关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10),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完成单位公章(专家签名)。 3.推荐材料报送方式 推荐单位(专家)在7月27日前将推荐函(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skjjcgc@126.com。 三、推荐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推荐单位(专家)网上提交、报送推荐函(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网络材料审核表)、专家提交专家推荐意见表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韩蕾 联系电话:13591759621 校内通知:请申报的老师于6月27日前与科技处联系沟通报奖事宜,7月10日前将申报书交科技处。 具体通知及附件见:https://kjj.dl.gov.cn/art/2022/6/20/art_4901_20243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