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十五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 主题征文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5-07 浏览次数:93 |
各有关单位: 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第三十五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将由宁波市承办。现结合中国法学会2023年度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精神和往年惯例,就论坛主题征文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论坛分论题 1.共同富裕法治保障 2.后疫情时代实体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3.数字经济创新提质法治保障 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 5.“一带一路”建设与涉外法治建设 6.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研究 7.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8.网络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 9.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护 10.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城市治理现代化 11.“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保障机制 12.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建设 (以上为参考选题范围,作者可围绕主题自行拟定论文题目) 三、论文征集与评选 (一)论文征集 围绕主题和征文参考选题,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征文、对征集论文进行审查,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要求,有关表述要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把政治关,承担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二)论文评选 1.初评由市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对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将不能参评。 2.终评由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组织。参照《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采用学术不端检测和匿名评审计分的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一般情况下,一个作者在一个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 3.在终评基础上,由组委会协商,考虑设置优秀奖和优秀单位组织奖(以报送符合主题论文数量和获奖论文数量为 标准)。 4.论文的评选应当严把质量关,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践特色,突出创新观念,突出成果转化,突出规范性。 四、征文要求 (一)论文形式 1.论文篇幅(含注释)在8000字左右。 2.正文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等;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合作的以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为宜。 3.论文格式(请各副省级城市对论文格式把关): 论文首页左上角注明“第三十五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征文(宁波)”(楷体小三号),论文内容按以下格式排版: 论文题目——宋体三号加粗;副标题——仿宋小三号; 作者姓名——仿宋小三号 摘要——黑体小三号;摘要正文——150字左右,仿宋小三号;关键词——黑体小三号;关键词正文——仿宋小三号(3-5个关键词) 正文——仿宋小三号;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二级 标题——宋体小三号加粗;三级标题——楷体小三号 参考文献——宋体小三号加粗;注释内容——五号楷体。 4.论文中引用参考文献注释序号用上标方括号加数字如[1]表示,参考文献采用当页脚注,按国家标准规范标注。 (1)专著:[序号]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期刊文献:[序号]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期号). (3)论文集:[序号]作者.题(篇)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篇)名[D].授学位地:授学位单位,授学位年. (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6)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 (7)电子文档:[序号]作者.题(篇)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网址,发表日期. 5.论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论文中数字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 (二)论文要紧扣主题,紧密结合实际,体例严谨,逻辑性强,论据充分,文字表达精炼准确,使用文献规范,观点有原创性、创新性,分析问题有现实针对性,对策建议有可操作性。 (三)作者提交的论文没有在其他论坛上获奖;作者须同意中国法学会公开出版其论文。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推荐论文及汇总表电子版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的邮箱:dhdsk@dlou.edu.cn。 联系人:陈艳明 84763197 科技处 2023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