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3006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开展基本科研业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为指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校建设国内一流海洋大学为目标,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需求,聚焦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以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以培养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为根本,以培育重大科研平台为方向,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围绕重点支持领域,发挥优势特色,注重交叉融合,组织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提升学校自身创新能力及服务能力,力争培育一批优秀的科研人才和团队,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产出一批具有特色显示度的科研成果。 基本科研业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稳定支持。学校对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提升创新能力给予稳定支持,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 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重点需求,结合学校在水产种业、健康养殖、疫病防控、智慧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等学科领域特色优势,强化跨学科、跨学院以及联合其他创新资源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 公开公正。学校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通过公开评议、公示等方式遴选项目,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单位的建设主体作用,不搞平均分配,不搞照顾性分配。 严格管理。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领域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基本科研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发展项目等类型。基本科研经费项目不包含教改和思政课题。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项目执行期间,学校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核减或追加项目经费。 1.自主选题项目。支持结合学校自身优势,面向科学前沿、国家战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设立研究课题。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以竞争择优方式组织立项。 重点项目: 围绕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重点需求,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攻关,积极争取国家级重大项目支持。要求跨学科、跨单位组织项目。 支持经费额度:理工科10万元,文科2万元。 一般项目:支持围绕学校重点学科、优势学科,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在海洋、水产等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项目负责人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支持。 支持经费额度:理工科5万元,文科1万元。 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瞄准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所需,开展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与基础研究,提升青年科研人员科研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支持40岁及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优先资助新入职且首次申报自主科研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项目。项目负责人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支持。 支持经费额度:理工科5万元,文科1万元。 2.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支持对已有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等各级各类创新团队的建设。紧密围绕水产、海洋、食品等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加强我校水产动物疫病防控、食品科学、渔业设施装备、水产动物遗传育种与健康养殖、海洋牧场等优势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培育海洋牧场、海藻育种养殖等团队能够进入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以竞争择优方式组织立项。原则上团队负责人牵头。 支持经费额度:理工科10万元,文科3万元。 3.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农业农村部北方海水增养殖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设施渔业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海洋动物免疫学与疫病防控重点实验室等水产领域国家、省部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不含大连市平台),培养青年学术骨干,有效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竞争择优方式组织立项。原则上平台负责人牵头。 支持经费额度:理工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4.创新发展项目。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主要支持学校重点发展战略任务和应急研究等。按照学校总体布局、统筹安排、顶层设计、重点资助的原则,以竞争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立项。支持经费额度根据研究任务确定。 (二)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1)水产种业。围绕鱼类、虾蟹类、贝类、藻类及棘皮类等重要养殖品种,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北方特色养殖品种良种高效制种与苗种扩繁技术体系,集成建立主导北方特色养殖品种良种高效制种与苗种规模化培育技术体系。 (2)蓝色粮仓。围绕养殖模式、疫病防控、海洋牧场、深远海养殖等重点方向,开展攻关研究,积极引导全程机械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机械化、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深度融合;围绕海参、贝类等特色海珍品精深加工,推进海珍品加工技术升级。 (3)智慧海洋。开展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养殖全程机械化、工厂化养殖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养殖加工全程设施装备集成配套开发,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的机械化生产体系;开展海洋大数据分析与预测、海洋生态碳汇、海洋能源评估与开发利用等技术攻关。 (4)海洋经济与文化。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急迫性、关键性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高校跨学科优势,重点开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政策、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海洋科技、海洋文化、海洋法律等领域的协调发展、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及海洋经济全球治理等。 (5)其他相关重点领域。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人员,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存在以上情况的列为学术不端行为。 3.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四、项目推荐 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和推荐工作。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征集项目进行评议(评审)形成推荐项目清单(需排序)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项目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已获得立项资助项目自然出库,创新性不足且连续两年未获得资助的项目将淘汰出库,每年底前进行一次更新。 推荐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项目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推荐项目总数的25%。 五、报送要求 1. 加盖公章的学院推荐函一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以负责人姓名命名)一式一份。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批准立项后报送,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胶装。 2.项目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至kyc@dlou.edu.cn;不受理个人报送。 3.截止日期:2024年5月15日17:00 4.联系方式: 自主选题项目(理工类):李老师,84762282 自主选题项目(文科):陈老师,84763197 团队、平台项目:韩老师,84763197
附件: 1.202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任务书(自主选题项目-理工科) 3.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任务书(自主选题项目-文科) 4.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任务书(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5.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任务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6.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