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学术头雁遴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24〕42号),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将我校拟推荐人员公示如下:
霍忠明
公示期为3天:2024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科技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84763197 联系邮箱:kyc@dlou.edu.cn。
科技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