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581号)要求及我校2025年辽宁省科技划联合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安排,现将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为指引,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的总体要求,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聚焦学校优势特色领域,注重学科交叉融合,组织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力争培育一批优秀的科研人才和团队,产出一批具有特色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提升海洋创新能力及服务能力。

二、项目类别

  联合计划资助面向自然科学领域的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项,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25万元,自筹资金3.75万元;重点支持海洋、水产领域。

2.面上项目。资助额度8万元/项,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万元,自筹资金6万元。重点支持海洋、水产领域。

项目负责人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考核指标中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培育研究生不少于2人。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同一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以及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且结果未明确为不予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有在研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牵头申报本次联合计划项目,但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

2.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负责人须是202211()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博士后),男性申请人为198511()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 198311()以后出生。申报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98011()以后出生。

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担纲承担任务,由40周岁(19851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承担关键任务。

3.联合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57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4.联合计划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联合计划主要支持面向自然科学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前沿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非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及护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人员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5.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联合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已资助财政资金,并纳入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6.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技术攻关计划项目在申报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获批立项项目应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科学数据汇交、开放和共享等工作。

7.申报项目及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形式,登录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4.175,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选择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申报项目须正确选择所属联合单位,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项目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582417:00。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后下载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和相关成果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以姓名命名,上报所在学院汇总。文件不要过大,论文较多可提供首页。

2.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至kyc@dlou.edu.cn;不受理个人报送。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伟  84762282/13795138925

 

 

 

科技处(合作发展办公室)

 20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