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院2024、2023(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9-11 浏览次数:10 |
各学院(部): 根据《大连市社科院智库重大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和《大连市社科院2024年度调研课题立项通知》相关规定,大连市社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3(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请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范围 大连市社科院2024年度立项调研课题、2023年度延期结项调研课题。由于职能调整原因,市社科院课题结项工作本年度将全部结束,未参与本次结项的课题,按未结项(或撤项)处理。 二、结项材料 1.《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 2.《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 3.课题结项最终成果(10000字以上); 4.课题结项成果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书(重合度小于30%)。 三、报送要求 请单位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开展结项工作,于10月9日将结项材料电子档报送至dhdsk@dlou.edu.cn,纸质档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要求:《结项申请书》实名1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1份;“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实名1份。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电子文本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课题结项成果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请向大连市社科院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人:陈艳明 联系电话:84763197 附件:1.大连市社科院2024、2023(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 2.大连市社科院2024、2023(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
科技处(合作发展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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