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5-10-27 浏览次数:10 |
各开放课题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及范围 验收范围: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 验收依据:本次项目结题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考核指标为验收依据。 对于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已到结题时间但未完成研究内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最长延期时间为一年。 二、提交项目材料 项目负责人请填写《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附件2)。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盖章)及成果支撑材料,需要延期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表。成果支撑材料需提交论文全文、授权专利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同时,相关材料电子版以“项目编号+开放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材料提交时间 项目结题(或延期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视为该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暂停该项目经费支持及项目负责人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与晴 联系电话:0411-84763261 邮箱:KLECA_dlou@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 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