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十五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眼于推出优秀成果,着眼于培养优秀人才,着眼于优化学科布局,整合资源优势,推动学术创新,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分类及学科

   (一)课题分类

年度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二)学科门类及学科

1.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9个学科门类。

2.学科参照2022年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 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9个学科门类对应的一级学科。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对辽宁全面振兴的方向、目标和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3.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重点和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其他人员申报,需经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行评议专家推荐并填写《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申请人近3年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方可申报: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项;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个人荣誉奖项不作为申报条件)。

5.青年课题(含博士课题)申报者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申报者年龄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无资历和学术要求。青年课题内设博士课题10项左右,面向今年留在辽宁省内高等院校或社科研究机构从事社科研究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6.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各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参与课题研究。

7.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按照《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申报,并按“课题指南号”填报相关信息。基础理论性选题和《选题指南》中未包含但确有前瞻性和研究价值的选题,申请人可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

8.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不包括委托课题);已获2025年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的不再申报本次课题。

9.申请人不得以同一题目重复申请其他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课题参评资格。

四、申报材料

1.经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含《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2)。

2.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

3.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4.《佐证材料》包括《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只提供近3年来能证明符合申报资格的1项最好成果,《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提供近3年来与课题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不超过5项),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已获市级及以上奖项、已获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等,成果要列好目录。

上报纸质材料包括:《立项申报表》实名1份,《课题论证活页》匿名1份,《佐证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汇总表》实名1份。《立项申报表》和《课题论证活页》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博士课题需提供实名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上报电子材料包括:《立项申报表》实名PDF版,《课题论证活页》匿名PDF版,《佐证材料》实名和匿名PDF版,《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内容要一致。

文件命名:《立项申报表》以“姓名+申报表”命名,《课题论证活页》以“姓名+活页”命名,《佐证材料》以“姓名+实名佐证(或匿名佐证)”命名。以上三种材料分别建立文件夹,以“申报表”“活页”“佐证材料”命名。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压缩包)发送至省社科联科研部,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单位2026年度课题申报材料”字样。

五、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广泛动员基础上提高申报质量。审核汇总后于1131600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档、纸质档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要严格对课题题目、论证活页和佐证材料内容进行对照审核和意识形态把关。未经学院(部)审核的个人申报,学校不予受理。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社科院、省社科联联合印发《关于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实施办法》,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3.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课题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按撤项处理。

4.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相关要求

1.课题立项数量。课题拟立项300项左右(含无资助课题)。

2.课题评审及立项。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组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省社科联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类别。课题批准立项后,省社科联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部门。

3.课题管理。课题管理参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510月修订)》(见附件5)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艳明  联系电话:84763197

联系邮箱:dhdsk@dlou.edu.cn

附件:申报材料.zip

 

                               科技处

                          20251031